关于2011年清明节、端午节假期调整及
党政各部门、各直属单位:
为保持学校各项工作的连续性,便于师生合理安排休假时间,学校决定清明节(4月5日星期二)、端午节(6月6日星期一)正常上课、上班,不调休,假期集中调至“五·一”期间。
一、“五·一”放假安排
1.4月30日(星期六)至5月8日(星期日)放假,5月9日(星期一)正常上课、上班。
2.学生务必于5月8日晚9:00前返校,届时学生处要组织检查学生返校情况;教务处要组织检查学生5月9日上课情况。
3.各学院假前要对学生进行安全和文明教育,教育学生在返乡、返校途中及假期外出时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,模范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道德。
4.各部门、各单位要做好假期防火、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。相关部门、单位要按规定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,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和正常工作、生活秩序。
5.中层干部要提前做好假期工作安排,务必保持通讯畅通,凡离开锦州者须严格履行外出请假报告制度,并将外出登记表通过OA系统发送至党政办公室备案。
二、执行夏季作息时间安排
从5月1日至9月30日执行夏季作息时间,学生上课时间不变,教职工上午上下班时间不变,下午2:00上班,晚上5:30下班。通勤大客车早晨发车时间不变,晚上5:40从学校发车。
党政办公室
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