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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

密切联系群众是我党的三大作风之一。为了发扬光大这一传统优良作风,进一步促进党员同群众的密切联系,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,特制订如下制度:

一、任务与内容

(一)自觉地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通过自己的模范行动和深入细致的宣传解释与思想政治工作,把党的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,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完成党的任务。(二)严格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关心群众疾苦,听取群众意见,接受群众监督。(三)遇事同人民群众商量,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,在人民群众中寻求智慧和力量,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。

(四)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和利益,坚决同侵犯群众权益的错误倾向和行为做斗争。

(五)每个党员都要做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,虚心听取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,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愿望,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。

二、形式与方法

(一)谈心家访。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,经常主动找群众谈心、交流思想,利用休息时间到群众家中进行访问,随时掌握群众思想状况、家庭生活情况,及时帮助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。

(二)召开座谈会。党支部要定期召开座谈会,广泛听取群众对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主动接受群众的评议。

(三)开展“结对子”活动。每个教工党员与学生对对子,党员干部还要与个别教工结对子。关心教工和学生的思想、工作、学习和生活情况。

(四)切实为教工、学生解难事、办实事、做好事。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群众最盼的事、最怨的事,从群众最怨的事情改起,从群众最盼的事情抓起,努力提高群众对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满意度。

三、检查与考核

(一)每个党员每半年向党支部汇报一次联系群众工作情况。

(二)支部将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列入党建目标管理考核指标,每半年对联系情况进行一次检查,并向办党组汇报。

(三)支部要及时掌握党员联系群众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例,进行宣传报道。

(四)支部要把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,并且作为评先、评优基本条件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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